上海個人獨資企業申請核定征收的最新政策是沒有取消,只是有新的規定。
小規模的個人獨資企業的核定在2021年之前成立的,依舊享受核定征收,在2021年年初成立的小規模個人獨資企業,暫不享受政策,對于2020年成立的一般納稅人個人獨資企業也在逐步調低開票金額。綜合各方面消息,概括如下:
1、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核定稅種的企業(即網廳完成新辦企業快速通道),即日起可繼續提交核定征收資料。
2、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核定稅種的企業,2022年1月1日起提交核定征收資料。
3、2021年10月1日后完成核定稅種的企業,2023年1月1日起提交核定征收資料。
4.2021年新注冊企業開票金額超500萬的,2022年都不能核定征收。已經注冊的一般納稅人明年能否核定尚待通知。
5.已經完成核定征收的一般納稅人企業,2021年開票金額總計嚴格控制在2000萬以內,2022年1000萬以內,2023年全面取消一般納稅人核定征收(具體以政策通知為準)。
6.關于外區遷移至本區的個人獨資企業,原本核定征收的,可予以繼續保留核定征收。2021年前注冊個獨企業完全不受影響,該核定就核定,次年也可繼續申請。而2021年新成立的個獨企業,則至少要一年后才能申請核定征收,這一年,要不零報稅,要不查賬征收(5%-35%的個稅)。
因為上海市是一線城市,那其他的二三線個人獨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難免支撐不住,連山東、江西等地的園區都逐步暫停,園區的入駐都趨于飽和了,因此企業入駐更加困難。那么哪里的園區個人獨資企業還能核定?
關于“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征收”,對企業而言是一項選擇題,風險與利益并存。說白了就是利用現行稅法的漏洞,合理的降低稅收壓力,這就要求企業的業務必須要真實。
都知道注冊個人獨資企業主要對于能夠申請核定征收,能夠大幅度的降低且稅負,那么問題來了。你了解個人獨資企業嗎?
根據國發[2000]16號《國務院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征收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所以說“個人獨資企業“是繳納的所得稅是個人所得稅,而不是企業所得稅。
目前是對于服務行業進行核定,商貿行業暫定,比如技術服務、設計服務、推廣服務,按照服務行業10%利潤率核定,直接以開票額為利潤乘以10%后,再按照國家五級累進制稅率表5%-35%對應稅率計算個人經營所得稅。
小規模增值稅1%,附加稅減半征收0.06%,個人經營所得稅0.5%-2.19%,綜合稅率3.25%以內。一些缺少進項成本的服務業務就很適合通過成立個人獨資企業享受核定征收。
大多都是以總部經濟招商的形式及注冊式招商,不需要企業實體搬遷到地方辦公,只用把注冊地址放到有政策的地方,把企業的一部分稅收落在他們當地,就可以享受當地的稅收優惠政策,這樣的形式企業也能受到較大的優惠。有實力的企業也會在當地租辦公場所,掛幾個人的工資。
如果您需要可以聯系,給您做詳細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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